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丰台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

2019-09-20 10:57:58 投稿人 : 围观 : 39340 次

近日,交通运输部公开新修订的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》,并将于3月1日起施行,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,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,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、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,不得抛扔快件、踩踏快件,违者更高将处以3万元罚款。泉州市民、快递公司及快递员对此是怎么看的呢?记者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走访。

市民 表示支持 但认为需要加强监管

“我非常支持快递新规的实施,快递放在代收点或者快递柜,虽然可以更好地保护用户隐私,但首先要征得用户同意。”居住在丰泽区前坂新村的市民曾女士正在快递柜前取快递,她表示,有一些东西放在快递柜几天都没事,但是一些生鲜类产品保质期很短,有时候我出差没法接快递电话或者没注意到短信,想起来时可能放在快递柜里都变质了,而送上门的话,家里有人立马就能放到冰箱或者直接下锅,更大程度地保证生鲜的“鲜”度。

记者来到鲤城区某快递代收点附近,从代收点走出的李先生给记者展示了他刚拿到手的包裹,纸质的快递盒被压得变形。他无奈地表示:“这不是我次收到破损的包裹了,在快递运输和配送过程中,快递公司和小哥只是其中一环,我就曾经亲眼看到过代收点随意抛扔包裹。出台快递新规对消费者而言当然是好事,在维权时也能找到明确依据,但我并不觉得这能彻底解决现存的快递行业乱象,还是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检查、严格执法。”

市民陈女士也表达了她的观点:“我觉得这个新规蛮好的,强调了用户同意在快递服务中的重要性,对快递企业而言需要加强管理,规范快递小哥派件过程,同时也能提高快递小哥的服务意识。”同时她还提出了建议,各大快递平台应该拓展投诉渠道,同时电商平台也需要加强与快递公司的合作,当遇到网购包裹运输、中转、配送问题时能直接在电商平台上进行投诉反馈。

快递企业及小哥 将执行好规定 提升客户满意度

“我们一直是上门派件的,快递新规出台后我们也将继续执行好相关规定。在每次派送前都会打电话给客户,问他有没有在家,如果客户不能当面签收,会按照其意愿将快递放至智能快件箱或者服务站。”来自泉州顺丰的郭小姐为记者介绍道,同时,她还提醒市民朋友,顺丰有“不上门必赔付”的服务承诺,服务范围已经扩展到全国600城,泉州也是其中之一,如果顺丰快递员没有经得收件人同意,未按照标准上门派件,收件人可以通过顺丰官方渠道反馈,经顺丰客服核查无误后收件人将获得相应补偿。

在鲤城区新门街附近,一位中通快递小哥刚送完一栋老旧居民楼的快递,额头上冒出了不少汗。他说:“这附近有一些老旧小区,没有电梯,送包裹需要爬好几层的楼梯,比较辛苦。快递新规施行后,对我们而言,可能在单件派送上会更花时间,但居民的满意度提升,也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,我觉得累一点是值得的。”

而另一位极兔速递的小哥则表示:“规定出台后,快递员能对照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。挺好的,这样既能保证消费者权益,也能提高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,而我自己也会更严格要求自己,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寄件、收件体验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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